Wednesday, November 12, 2008

西藏。后记 (一)。入藏函分享。

入藏函的一些资料:

入藏函代办



藏族导游. 说得一口流利的华语
名字 : 丹增罗布 (可称呼,丹先生)
电话号码 : +86 13989019031 (+86 是中国的国家国际拨号)
电子邮箱 : danzhengnorpu@hotmail.com (请用中文写信. 他是不译英文的.)
建议去西藏的朋友寻找当地的旅行社,导游,或司博代办.

转贴: 入藏指南
外国人来西藏旅游有比较特殊的手续
外国游客持签证按以下程序办理入藏手续和文件:
申请旅行许可:您只要将您的时间、进藏路线、旅行意向、姓名、护照号码、职业、供职机构、联系地址和方式等材料经所在地的旅行社提交给西藏的有关旅行接待单位,你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入藏的相关确认手续。
进藏确认函:凡有组织的海外旅行团体进藏旅行须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办理进藏手续。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分别在北京、成都、西安、上海、西宁、香港和尼泊尔、美国、日本等地设旅行办事处,具体负责散客组团和进藏旅行咨询等事项。
护照和签证:来西藏的外国旅行者或登山者均须持本国签发的护照及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核发的签证。但与中国缔结免签证协定的国家的旅客例外。
  由成都、格尔木、重庆、西安等地进藏的客人,须凭进藏确认函原件购买进藏机票和车票。
  由加德满都入藏的客人,须凭进藏确认函在中国驻尼泊尔大使馆取得签证或加注并购买机票,办理入境手续。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驻外办事机构、各旅行接待单位都可代办进藏确认手续。
注:取消三项涉外行政审批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开放,发展西藏经济,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第5次联席会议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以下三项涉外行政审批事项:
  一、取消港澳同胞“旅藏确认函”,港澳游客持“回乡证”、“特区身份证”或“特区护照”均可进藏旅游。
  二、取消海外游客来藏旅游5人以上成团的限制。严格执行海外游客进藏旅游必须由指定旅行社或散客中心接待的管理办法,仍不放开无接待单位的海外散客来藏旅游。
  三、简化台湾地区人员旅游进藏手续,台湾游客进藏旅游,不再由自治区旅游局签发“旅藏确认函”,全部旅藏手续由自治区台办进行审批,并由自治区台办定期向自治区旅游局抄告。

(资料: 载于2008年)

转贴: 邊防証
另外,公佈一篇有關邊防証的文章

西藏边防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不收费
西藏公安边防总队边境管理处签证室提醒到西藏游玩的游客,有些旅行社借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之名向游客收取50元至100元不等的费用,而按规定办理这一《通行证》是无需任何费用的。
进藏游客去阿里、日喀则、山南等地区的部分区域旅游,需要办理《通行证》。办理《通行证》时,只需向负责办理证件的西藏公安边防总队边境管理处签证室交纳10元的押金,游客从景点回来上交《通行证》后,押金将全额退还。
西藏公安边防总队边境管理处签证室的工作人员达瓦告诉记者,很多游客并不知道办理《通行证》不收取费用。为了防止旅行社从中牟利,他建议游客出行前先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通行证》。如果到西藏后委托当地旅行社办理,最好本人能够和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一起到签证处办理,以防旅行社利用旅游者对此不了解而乱收费用。

(资料: 载于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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